调研手记|厚植人民城市情,助力幸福温暖家

2024/2/28 13:16:42  来源:青浦大调研     选稿:潘馨仪

区财政局党组书记、局长 张国兴

  为民造福是立党为公、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。开展调查研究要以人民为中心,办好民生实事,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,把最好的资源留给人民,用优质的供给服务人民,实现幸福温暖家愿景。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,党的报告指出,要“完善网格化治理、精细化服务、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,健全城乡治理体系”。总书记强调,“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落实到城乡社区”。如何辅以财政力量答好基层治理的时代答卷,促进基层治理更有效、基层服务更有力,提升居民幸福感、满意度,是我一直以来孜孜不倦的追求。

落笔于“基层民生”,知方向、明导向

  大力推进城市社区建设,是新形势下坚持党的群众路线,做好群众工作和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,是面向新时代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重要途径。社区建设各项工作的开展都离不开工作经费的保障。为优化居委会经费管理,规范经费使用程序,提高经费使用效益,保障居委会工作正常开展,早在2015年,我局就制定了《青浦区居委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》。办法出台后,区财政持续跟踪居委会经费相关制度执行情况,坚持问题导向、需求导向、目标导向、结果导向相结合,切实把调研成果转化为解决问题、改进工作的实际举措。我带领局班子成员陆续走访了三个街道的部分居委会,同盈浦街道西部花园居委、夏阳街道界泾港居委、香花桥街道玫瑰湾居委等居委会书记们面对面交流,实地了解居委会工作经费的使用情况,切实了解社区基层组织在日常工作中的难点、堵点。

起笔于“工作一线”,查民情、知实情

  为真正做到把情况摸清、把问题找准、把对策提实,我深入基层一线,发现当前基层社区组织不仅面临着工作职能变化,工作任务繁重,而且居民群众对社区的认同感、归属感不强,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、主动性不高等问题。各位居委会书记也结合自身的工作经历,提出了三点共性问题:一是经费使用未明确,统筹力度不够。现行经费管理办法仅明确了各专项经费的用途,未能从居委会整体角度考虑经费统筹使用,不利于社区发展。二是预算编制未细化,审批程序繁琐。因年度预算未细化,且实行街道办事处主任一支笔审批,造成专项经费使用前以及经费报支时需要两次申请程序,程序繁琐,效率不高。三是基层自主权不足,自治活力不够。现行经费管理办法未考虑适度赋予居委会自主权,不能及时响应或满足基层自治事项开展,居民自治活力有待提高。

下笔于“科学方法”,提实效、固长效

  结合调研中发现的问题、居委会反馈的意见,为了进一步优化居委会经费管理,保障居委会工作正常开展,切实推进基层建设和创新社会治理,我局经过精心研究,重新修订了《青浦区居委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》。一是聚焦“高效化”保障基层运转,规范经费使用。居委会经费使用全部纳入年度预算,在优先保障居委会日常运行基础上,可统筹主要用于服务群众各类支出。二是聚焦“精细化”编制项目明细,加强预算管理。对于年度经常性或确定性的专项经费,应细化预算编制具体内容,考虑到居委会工作的复杂性以及事项难以预见的特殊性,可作为“待安排项目”经费编制。三是聚焦“便利化”提升办事效率,优化审批流程。赋予居委会适度自主权,切实为基层干部减负。对水电费、电话费、通讯费等公用事业费,以及单笔使用1000元以下的小额经费支出,由居委会主要负责人审批后,到街道财务部门报销。四是聚焦“透明化”公开使用过程,强化监督管理。居委会经费使用必须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定期向居民公开,接受居民群众监督。

  社区虽小,但连着千家万户,作为社会治理的最小单元,社区是最活跃也是最复杂的基层“细胞”。通过这段时间一系列的调研工作,我深切感受到强化基层治理的重要性,同时也深刻体会到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、成事之道,是做好工作的基本功。在今后的工作中,我将用好调查研究这个“传家宝”,既看“高楼大厦”又看“背阴胡同”,做到真找问题、找真问题、真研究问题、真解决问题,积极为对标“梦想之城”要求深化幸福温暖家建设贡献财政力量。